时间: 2025-01-16 11:45:42 | 作者: 一次性医疗用品
某医院在使用一款新型医疗器械为患者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疗时,发现该器械存在设计缺陷,导致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受到轻微伤害。医院立马停止使用该器械,并通知了生产厂商。患者得知情况后,要求医院和生产厂商一同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医院方面表示,已尽到医疗器械的采购和验收义务,且损害的发生是由于产品缺陷所致,应由生产厂商承担相应的责任。生产厂商则认为,医院在使用器械时未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也存在一定责任。双方争议较大,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生产厂商应承担主要责任,医院因未尽到充分注意义务,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医疗产品质量上的问题谁的责任?具体看操作中问题的原因。大律师网为您具体介绍。
生产者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如果医疗产品(如医疗器械、药品等)在制作的完整过程中存在缺陷,导致患者受损,生产者应负责赔偿。
销售者责任: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销售者未能对医疗产品做必要的检查或提供了有缺陷的产品,导致患者受损,销售者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如果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供货者,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医疗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且是由于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的,就可能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医务人员可能因医疗事故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医疗事故是由于医务人员的一般过失或医疗技术的局限性导致的,且未导致非常严重后果,则通常不构成犯罪。
病患或其亲友需以书面形式向医疗机构提出投诉,并请求对医疗事故进行深入调查。
患者可向相关单位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事故原因及责任归属。
若鉴定结果为存在索赔依据,患者及其家属可与医疗机构进行和解谈判,协商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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