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众健康意识的提高以及医学常识的不断普及,几乎每个家庭都可能会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但多数情况下,一盒药吃上两三片后可能病症就消失了,剩下的往抽屉或药品箱里一扔,长期不用超过药品效期了就变成了过期药品。依照国家对过期药品回收统计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其中有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而全国一年产生过期药品更是高达1.5万吨,涉及的金额更是高达数百亿元,那么,这些过期药品到底有哪些危害,处理不好又会带来哪一些问题呢?
药品一旦过期,从药品本身而言,主要会发生以下几种情况:(1)化学结果基本没变,现在很多片剂的化学药品都较为稳定,而且药品失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一类稳定的药品即使过了有效期,但药效并未减;(2)药品效用可能减弱,比如:青霉素、头孢菌素等抗生素稳定性较差,很容易减效或失效,过期后服用很可能造成病情,还有用于心绞痛急救的,挥发性强,一旦过了有效期或因保存不当导致药品失效,可能付出的就是生命的代价;(3)毒性增加,如四环素过期后产生的毒性,轻则导致呕吐,重则影响肝肾。此外,处置不当还会诱发疾病,比如青霉素如果散发到空气中,一旦本身对青霉素过敏的患者接触到可能诱发青霉素过敏,严重时会危及到生命,另外一些粉剂若不慎沾到皮肤上,会引起皮肤红肿、溃烂等;(4)有些药物因为保存不当,该冷藏的没冷藏,该密封的不密封,很可能还没过期,就已经变质。如糖浆或许会因此发霉,中药蜜丸也可能因此生虫、变干,若不小心服用了这样的药,肯定会对身体产生伤害。
曾有统计显示,多数家庭来说遇到了过期药品,大多数都会扔进垃圾桶,有的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被其他人误服还会采取拆除包装、破坏药片或胶囊,冲剂直接从洗手池冲走,但是这些过期药会对土壤以及水源造成巨大危害,尤其是一些抗菌药药物或者毒性药品,因为一些过期药中含有的化学元素,甚至有毒物质,如果它们产生的毒性物质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就会长久沉淀下来,造成环境污染。
但是,也有一些家庭很认为过期药品丢掉很是浪费,尤其一些较昂贵的药品,有的家庭扔的时候会有些肉痛,于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就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一些废旧人员经常会打着“高价回收药品”的牌子,走街串巷,也一些小门店挂着“回收过期药品”的牌子,有时候就在想,这些人回收药品干嘛用呢,是这些人需要这些药吗,需要的话为啥不去医院或者药店买呢,而且收的药如果是过期药怎么办,这些过期药也没法吃啊……等一系列疑惑会在脑海中萦绕。
事实上,正式这种过期药品的监管缺失,也就催生了一条“回收过期药品”的灰色产业链。有些不法分子回收过期药品后再流入市场。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换个包装当正常药品继续出售。根据现行《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生产、销售、使用都作了明确要求,其中第四十九条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定性为“劣药”,并禁止生产和销售劣药。然而这些不法分子为了金钱利益,不择手段,将这些收来的过期药经行重新包装后直接卖给地处偏僻、进药不便的农村私人诊所;或是在集散地加工处理,将过期药换上新包装,打上新批号,转卖给一些偏远小药店,我们不难想到,这些可能已发生霉变、滋生细菌的过期药品,非但药到病不除,甚至会威胁生命。在卫生监管压力高企的城市中,被回收的过期药品很难就地兑换成真金白银,但是,农村相对来说监督管理力度小,加之一些农村年轻人都外出打工,多数是留守老人作为看病吃药的主要群体,这些人群本身缺乏健康维权意识,把递过来的过期药品给囫囵吞枣吃到肚中,从而成为最终的受害者。
面对这样的违法产业链,到底怎么做才能避免过期药对公众的危害呢,事实上,要做到规范管理,需要社会监管和家庭科普教育等方面做好以下工作:(1)从源头上就做好对民众的宣教工作,分别从过期药的危害与处置方式等方面,一方面不仅要避免吃过期药品,另一方面,告诉民众过期药品到处乱丢,将会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一定要交回到专门的回收部门,进而传播了科学理念,也减少了药品回收乱象。(2)建立专门又国家卫生部门、药监等部门监管的过期药回收点,各个家庭将只有将过期药统一上交到回收点,为有要求的家庭提供回收途径,彻底掐断非法商人牟利的来路,为大量过期药品找到比较合适的去处,最后由监管部门进行统一处置,避免处置不当造成的其他危害。(3)进一步制定明确法律和法规,严厉打击销售过期药品的行为,积极鼓励社会大众举报有任何药品高价回收的行为,整个社会共同过期药品流入社会再销售,共同维护人民的身体健康。
最终只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包括宣传教育、药品回收、运输处理等所有的环节在内的废弃药品回收工作机制与监督管理体制,才能真正避免过期药对社会、家庭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