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则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7日期间,当事人运用劣药和过期医疗器械,违法来得到的16.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榜首百一十九条之规则,转至《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榜首百一十七条之规则;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之规则
1.没收扣押在案的劣药过期医疗器械;2.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6.5元;3.罚款102000元,以上罚没款算计10201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