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日,裕安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展开药品医疗器械穿插互查,在当事人医院手术室查看发现有: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等5种药品超越有效期,成和带线种医疗器械过期。执法人员对上面叙述的状况制作了现场查看笔录,并依法对超越有效期的药品及过期的医疗器械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2024年7月3日,经上报同意后立案查询。2024年7月4日,办案人员向法定代表人刘某依法进行了问询并制作了笔录,现已查询完结。经查,涉案的超越有效期的药品计:5种(支/盒)货值金额算计:186.5元。过期医疗器械计:7种(支/盒/个/袋)货值金额算计:249元。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榜首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榜首百一十七条榜首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则。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越有效期的石药·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2支、盐酸洛贝林注射液4支、民生.盐酸消旋山茛菪碱注射液2支、石药·注射液4支、天平·硝苯地平片1盒;2、处以罚款40000元。1、没收超越失效的成和带线包、伊士嘉·一次性运用鼻氧管27个、海氏海诺·医用输液贴1盒;华利康·非吸收性外科缝线个;森王·查看手套,PE型1袋;石膏纱带(粘胶型)1袋;韩巢·一次性运用牙科冲刷针1支;2、处以罚款10000元。3、兼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