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ppt

时间: 2024-06-07 17:22:52 |   作者: 化工原料

  一、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依据 二、医疗废物的概念和分类 三、医疗废物管理 四、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中都会存在的问题 五、如何正确地处理好医疗废物 六、罚则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

  ——贮存地有明显标志 ——时间不能过长 ——容器绝对密封 ——特殊废弃物需要特殊处理  转运 ——转运过程应密闭  处置 ——无害化、资源化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 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 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棉球、棉签、引流棉条、 纱布及其它各种敷料;一 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医疗 用品、医疗器械;废弃的 被褥;其它被病人血液、 体液、和菌种、毒种污染 的物品; 2、医疗 机构收治的 隔离 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 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 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和血清; 6、使用 后的一次性 医疗 用品或者器械等;

  1、废弃的一般 性药品,如: 抗生素、非处 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 毒性药物和遗 传毒性药物, 包括: 致癌性

  室废弃的化 学试剂。 2、废弃的化 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 血压计、汞 温度计。

   (一)成立管理组织  (二)制定管理相关制度  (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  (四)暂存场所要求  (五)医疗废物回收处理流程  (六)对容器的特别的条件  (七)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 (八)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管理

   放置便于使用的垃圾桶及利器盒。在相应位置张贴分类收集 表示或示意图。

   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一定不可以混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尽可 能少混入医疗废物;注射器针筒应放入感染性废物;利器盒 内不应有棉球、棉签;防止病人将棉球、棉签丢入生活垃圾 袋。

  2、 确实不能够做到日产日清,且当地最高气温高于25℃ 时,应将医疗废物低温暂时贮存,暂时贮存温度应低于20℃ ,时间最长不超过48 小时。

  不设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如门诊部、诊所、医疗教学、 科研机构,当难以设置独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间时,应设立专门 的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并应满足下述要求:

  1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柜(箱)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 并有防雨淋、防扬散措施,同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①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 、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一)成立管理组织  起一个组织名称。如:医疗废物管理小组。  确定组织负责人。如:组长。  确定专(兼)职人员。如:具体分管的护士。  确定组织其他成员。如:相关的医生、护士、清洁

  人员。  要有一个正规的形式。如:专门发文。  组织成员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

  1 、医疗废物暂时暂存间每天应在废物清运之后用含有 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拖地消毒冲洗,冲洗液应排入医疗 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

  1 、应防止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间和专用暂时贮存柜( 箱)中腐败散发恶臭,尽量做到日产日清。

   1 . 增加医疗废物回收处理贮存设施  2. 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袋收集处理  4、回收暂存的管理  5、做好回收人员个人防护  6、医疗废物的内部运送登记等要求  7、进行全员培训, 按时进行检查考核

  6.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 当依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 理系统;

  7.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 装物,并及时密封;

  8.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 来管理和处置。

   第四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卫生行政主任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任部门 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 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 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 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二)利器盒穿刺针头外露,头皮针留的硅胶管部分过 长 (三)医疗废物未做到密闭存放,包装袋上无分类标记 (四)个别诊室无锐器盒

  1、过期、淘汰、 变质、或被污染 的废弃的一般药 品; 2、废弃的细胞毒 性药物和遗传性 药物; 3、废弃的疫苗、 血液制品等;

  投放到有标识的套 有黄色医疗废物专用 袋的垃圾桶里,加盖密 闭,垃圾袋封口,称重、 贴好标签;

  2 、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盛放在周转箱内后,置于专用暂时 贮存柜(箱)中。柜(箱)应密闭并采取安全措施,如加锁和固定 装置,做到不相关的人员不可移动,外部应按照GB15562.2 和附录A 要求设置警示标识;

  3 、可用冷藏柜(箱)作为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 也可用金属或硬制塑料制作,具有一定的强度,防渗漏。

  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 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 的废物。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 物品。

  1、废弃的 人体组织、 器官等。 2、医学实 验动物的组 织、尸体。 3、病理切 片后废弃的 人体组织、 病理腊块等。

  1、医用针 头、缝合针。 2、各类医 用锐器,包 括:手术刀、 锯等。 3、载玻片、 玻璃试管、 玻璃安瓿等。

  (二)制定管理相关制度 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流程  医疗废物管理职责(责任制)  医疗废物发生意外的应急预案(流失、泄露、扩散

  )(包括分类收集要求、暂存要求、运转、交接登 记要求、发生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措施、职业安全防护等 )

   专人负责;  制度管理;  明确废物交接登记;  执行废物登记、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 做好个人防护;  及时进行环境清洁和运送工具消毒。

  ④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 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 生后的处理措施;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 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任 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任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 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 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有关法律和专业方面技术、安全防护以 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三)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 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保护措施的; (四)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五)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 地点及时做消毒和清洁的; (六)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 (七)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 效果进行仔细的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1、医用针头、缝合 针; 2、各类医用锐器, 包括:解剖刀、手 术刀、备皮刀、手 术钳等; 3、载玻片、玻璃试 管、玻璃安瓿瓶等;

  1.医 学 影 像 、 实验室废弃的化 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 乙酸、戊二醛等 消毒剂 3.废 弃 的 汞 血 压计、温度计

  1、手术及其它诊疗 过程中产生废弃的 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的动物 的组织、尸体等; 3、病理切片后废弃 的人体组织、病理 腊块等;

  注:1、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 处置。

  2、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 得取出。

  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登记投放数量和重量。并与专职医疗废物收集 人交接、签双名。

  医疗废物专车运送至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与总院专职收集人员交接、称 重、登记。

  说明:1、放入锐器盒的物品不得取出,锐器盒不得反复使用。 2、医疗废物应先放入包装袋再置于周转箱内后才能进行转运。

  2.盛装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确保无破损、渗漏;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

  混合收集。 4.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

  当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 收集处理;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 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允许超出2 天。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 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 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 接触等安全措施。

  第四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 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任 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任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 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 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三)未使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 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 (四)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经常处 于正常运作时的状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