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2-29 15:33:22 | 作者: 中国传统医疗器械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通报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医院血液透析室丙肝感染事件,该院涉及丙肝病毒可疑暴露的78名血液透析病人中,39名确诊感染丙肝,事件调查的最终结果表明:该医院血液透析室存在未对乙型肝炎、丙肝患者实行隔离透析,多人共用肝素注射器,部分透析器复用消毒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是导致本次暴发的主要原因。
浙江省中医院检验科一名主管技师因操作“封闭抗体治疗”服务项目中淋巴细胞的收集、提纯时,严重违反“一人一管一抛弃”的职业操作规范,多次使用同一根吸管交叉吸取、搅拌、提取所操作批次人员的淋巴细胞,致5名患者感染HIV病毒,造成重大医疗事故,该名医生后被判处为医疗事故罪,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卫计局接到城阳区人民医院报告,医院血液透析室发现 9 名患者感染乙肝病毒。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该院血液透析室违反院感操作规程导致的严重医院感染事件。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东台人民医院院内感染事件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经对所有血透患者的筛查检测,共诊断确认丙肝病毒感染69例。专家组调查认定,此次事件是一起因医院院内感染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的院内感染事件。
在使用医疗设施或者手术器械非间接接触患者的血液、黏膜、体液、组织等操作中,如血液透析、创伤性诊疗操作、外科手术、牙科手术、内镜诊疗等过程中,易发生血源性传染病的传播。
最常见的原因包括:1)区域布局、操作流程不合理,诊治传染病患者的器械未按要求专区专用;2)感染控制措施执行不恰当,违法违规操作,例如一次性医疗用品重复使用、没有落实手卫生、医疗器械或者设备未按要求更换或者消毒灭菌、违反无菌技术规范操作原则、不能及时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等;3)未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实施感染监测,未及时有效地发现感染病例和感染隐患,确诊传染病病例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
标准预防是针对医院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一组预防感染措施,既可以有效的预防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可以有效的预防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一视同仁: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非完整皮肤和粘膜均视为传染性。
双向防护:医护人员患者之间,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三种隔离:针对医患之间的三种传播方式,根据传播途径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做好接触隔离、飞沫隔离、空气隔离。
包括手卫生;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以及疾病传播方式特点选用口罩、手套、隔离衣、防护服、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环境、物体表面、衣物、餐饮器具的消毒;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也包括安全注射。
关于手卫生、口罩的选用、物体表面消毒的具体操作标准和需要注意的几点,本系列已做专题介绍,见下方链接: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严禁重复使用,使用后立即弃去,进行无害化处理。配药、皮试、胰岛素注射、免疫接种应严格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特别是进行皮试操作和免疫接种时,切不可只换针头而不更换注射器。不能用同一注射器向不同的患者注射肝素或对深静脉置管进行肝素封管。
一次性针灸针具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对于过期未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也不得再次消毒灭菌后再使用于临床。
医务人员进行诊疗操作要严格遵循无菌技术操作,所用诊疗器械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中规定: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应做消毒。诊疗活动中常见需要灭菌的器械有:外科手术的手术器械、穿刺针、硬式内镜、软式内镜的附件如活检钳、检验科使用的采血器具、口腔科的拔牙钳、种植牙和拔牙手机、牙周探针、牙洁治器等。常见要达到高水平消毒效果以上的器械有:麻醉机管道、呼吸机管路、消化道内镜、喉镜、口腔科印模托盘、吸唾器等。
医疗机构应将所有部门与科室按风险等级规划区分为低度风险区域 、中度风险区域和高度风险区域。不同风险区域应实施不相同等级的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各类风险区域的环境表面若发生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时应立即实施污点清洁与消毒。被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的环境表面,应先采用可吸附的材料将其清除,再根据污染的病原体特点选用适宜的消毒剂做消毒。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规范运送,无害化处置。
医疗机构每个科室都应该根据科室特点、风险制定科室特有的院感防控操作规范,尤其对重点科室、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建立标准化流程,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例如血透室、ICU、口腔科等,需依照国家要求严格把控院感,本系列之前已做专题介绍,见下方链接:
此外,医院需做好感染主动监测,及早发现干预医院感染事件。加强院感信息公开,及时预警院感风险,及时查找风险原因,防范感染聚集和暴发事件的发生。
院感无小事,安全大于天。院感与每一位医务工作者息息相关,也与每一位患者相关,做好院感防控是保障质量安全的底线要求,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诊疗操作,切莫流于形式,需防患于未然。
1. WS/T 510-2016 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
3.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380 号).2003.
6.WS /T 512-2016 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
B 环境表面若发生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时应立即实施污点清洁与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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