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数次给患者使用过期医疗器材!

时间: 2024-06-22 13:02:14 |   作者: 中国传统医疗器械

  医疗器材直接或间接作用于人体,其质量上的问题关乎人的生命健康。近日,市民何先生通过热线反映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给患者提供了过期医疗器材。对此,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经收到市民投诉,并于当天前往医院调查取证,除市民手中的一件,在医生办公室垃圾桶发现一件过期医疗器材,现依法对该医院医疗器材开展综合检查,案件正在依法调查中。

  2022年8月25日7时许,何先生来到位于西海岸新区海崖路689号的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自费341元做人瘤(HPV)病毒检查。“因为我经常出差,住酒店等场所较多,所以会定期做检查,保护自身也保护家人。”何先生和记者说,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是一所三甲医院,他原本比较信任。

  “当天,挂了皮肤科的号,医生开了检查,给我一个采集样本使用的一次性无菌拭子,我拿到拭子也没有仔细看,但是打开使用后发现包装显示有效期到2021年9月。”何先生说,他第一时间去找医生反映问题,医生表示重新换一个拭子,随后从抽屉中拿出另一个,令何先生意想不到的是,新拿出的拭子依然是过期的。

  对于两次提供过期医疗器材,何先生不能接受,随后,他将问题反映到了医院相关领导处,“我从上午8点等候到11点,医院没人给我回复,医疗器材过期是一件大事,我使用了是否会有安全风险隐患,也没人解答,医院的处理态度太让人失望了。”何先生表示,事发后,检查没有做成,费用也没有退还,他多次投诉至12345政府热线,至今也没有正真获得满意的答复。

  记者看到,何先生所反映的过期一次性无菌拭子,全称为一次性使用无菌拭子,其包装显示规格为男用,标注制造商为江苏康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许可、注册证编号、执行标准等齐全。其包装上显示生产日期“191008”,有效期显示“202109”。

  据了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第八十六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监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

  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宣传科一位工作人员回复,医院接到该市民投诉5次,已经将相关回复反馈至“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事情发生后,医院很看重,已经开展了医疗器材相关抽查,未发现其他问题。

  对于处理结果,工作人员表示当事医生、医疗器材保管工作人员已经向市民道歉,医院也对他们做了相关处罚,市民的检查费用可以每时每刻申请原路退回。但至于该如何申请退费,该工作人员表示,“怎样退还要进一步了解。”至于市民提出当事医生应当停职、由医院提供费用去其他医院重新检查的诉求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实现。

  此外,工作人员表示,当事医生和医疗器材保管科室表示,市民当时打开了拭子但并未使用,所以不存在未知的安全隐患。

  对此,何先生并不认可,他表示拭子他确实用过了,问题发生至今并未收到过当事医生的道歉,也没人主动联系过他。

  对此,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8月25日接到市民投诉后,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海所于当天下午前往医院调查取证。现场,除就诊人手中的一件过期医疗器材,在当事医生办公室垃圾桶找到了另一件过期医疗器材。随后,工作人员依法对该医院医疗器材做综合检查,包括产品采购、产品构建等,检查到了先后有2批同批号产品流入该院。调查中还了解到,自该项目开展以来,共有41人次接受检测。

  对于为何会两次提供给就诊人的都是过期医疗器材,工作人员解释,市民所说的过期医疗器材是男性使用一次性无菌拭子,按照有关要求应该存放至医院医理科,由就诊人采集样本时拿取,并非由医生直接提供。

  工作人员表示,该市民投诉案件还在调查中,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依法调查,并及时反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