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5-14 08:46:17 | 作者: 化工原料
为标准一次性运用和植入型医疗器械的价格行为,保护患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市物价局会同市卫生局、药监局、医保局制定出台了“本市一次性运用和植入型医疗器械价格管理方法”,“方法”规则对列入目录的一次性运用和植入型医疗器械实施政府辅导价格管理,这在全国尚属初次。规则从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行。
据悉,现在有8种一次性运用医疗器械和4类植入型医疗器械被列入第一批目录。目录中的产品归于新进沪出售的,一定要进行价格申报;之前已经在沪出售的有必要在本年7月底前进行价格申报。目录中归于根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种类,可持续按根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付出。未经市物价局审阅并发布价格的种类,根本医疗保险将间断付出。
第一批种类的最高零售价格及执行时间将在《上海价格信息(药械专刊)》上一致发布,本市一切经营者和医疗机构有必要遵照执行。方法还规则,经营者应对所出售的一次性运用和植入型医疗器械实施明码标价。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供给一次性运用和植入型医疗器械的种类、价格等状况的查询服务,并按规则供给明细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