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也不行随意丢掉

时间: 2024-06-05 10:07:29 |   作者: 化工原料

  近来,市卫生监督所接到一同投诉告发,反映“医疗器件随意堆积在路旁边”,3名卫生监督员当即前往现场查询。

  卫生监督员在现场发现一堆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袋(瓶),并未发现医疗废弃物。后通过查询,堆积物品所在地为某公司厂区内,用于寄存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等出产原材料。卫生监督员当场主张该公司对这些物品进行非露天寄存。

  依据卫生部有关文件规则,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输液袋瓶(袋)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用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一起依据《浙江省有害废物名录》的规则,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袋(瓶)需要由契合资质的环保部门确定的公司做处置,不行处处乱丢或许收回。